【本報訊】根據豪宅大王秦錦釗信用狀騙案改編的電視劇集《廉政行動》播出前夕,將於半年後刑滿的秦錦釗忽然出招,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金融管理局,指金管局高層曾作失實陳述,致使前新華銀行(現已併入中銀香港)凍結批出的貸款額度,導致其公司周轉不靈以致倒閉,要求以億元計賠償。廉署得悉事件後極為關注,正研究是否按原訂計劃明晚播出該劇。 記者:謝明明 陳沛敏
據了解,原在赤柱東頭懲教所服刑的秦錦釗已獲准參加懲教署的釋前就業計劃,離開了監獄。根據計劃,行為良好的囚犯可在出獄的半年前申請參加計劃,若獲僱主聘請,可入住懲教署轄下的中途宿舍,日間上班,下班後返回宿舍,假期更可申請回家探望家人。本報昨日曾聯絡秦錦釗的秘書,但對方稱:「秦生已經交帶咗話唔會接受傳媒訪問,一切嘢交畀代表律師何俊仁回答。」
何俊仁接受查詢時表示,秦錦釗一方仍在計算具體的索償金額,但估計會提出向金管局追討數以億元計賠償。金管局發言人以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由,不肯評論。廉署發言人則表示,正研究事件影響。
致周轉不靈公司倒閉
秦錦釗前日以其轄下建萊能源有限公司的名義,透過何俊仁的律師事務所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金管局。原訟人在入稟狀稱,96年至98年間秦錦釗與新華銀行達成協議,新華同意分三階段提高給予建萊集團的信貸額度,最終至31億港元。但金管局98年4月去信新華,表示有理由相信該公司是透過貿易融資,獲得資金從事物業投資,可能牴觸金管局對銀行物業貸款不逾四成的指引。同時,也可能違反單一客戶貸款,超過銀行資本額一成比重時,客戶財務狀況必須無可懷疑的指引。
原訟人稱,金管局副總裁蔡耀君當日與新華高層開會,指對方違反金管局指引,要求新華成立專責小組調查建萊是否將貿易貸款轉作物業投資,若屬實,該局將要求凍結給予秦錦釗一方的信貸額,又要求專責小組暫時減低給予對方的借貸額度。
入稟狀稱,專責小組調查後,並無發現秦錦釗及其轄下公司將貿易信貸用作房地產投資,但事件已令新華大幅降低其公司的信貸額,令建萊因周轉不靈出現財困,最終倒閉。原訟人指,新華批出的信貸只是違反內地商業銀行法關於單一客戶借貸上限,但金管局無權執行內地法例,也無權要求凍結有關信貸。
原訂明晚10時半在無綫電視翡翠台播出的《廉政行動》第三集〈億萬信用〉,以豪宅大王案件為藍本,劇情觸及金管局在事件中的角色。據了解,由於秦錦釗已正式入稟,廉署擔心播出劇集會引起法律問題,至昨晚仍在研究是否按原訂計劃播出劇集。
秦錦釗當年受金融風暴衝擊,損手爛腳,卻因信貸被削,被指串謀新華高層製造信用狀騙局,銀行先後將合共2.2億元發放予有關公司,再由有關公司將款項存入建萊的戶口,清還到期欠債。秦錦釗04年被判罪名成立,身陷囹圄。
特 稿
高峯期擁三百豪宅單位
前建萊集團主席秦錦釗半生傳奇,由內地以水路偷渡來港的窮小子,搖身一變成為點石成金的豪宅大王,他97年最風光之時,曾坐擁300個市值共40億元的豪宅單位,風頭一時無兩。然而,一場亞洲金融風暴,將這個豪宅王國打沉,他更因串謀銀行高層偽造2.2億元信用狀而鋃鐺入獄。
秦錦釗於內地出生,中學畢業後被派往農村耕田,79年偷渡來港,83年與友人在內地合資經營工程機械廠,賺取第一桶金。
自誇金錢花不完
89年「六四」事件後,他趁本港樓價大跌,吸納多個大埔康樂園及元朗錦綉花園單位,大有斬獲,從此步上炒賣豪宅之路。96至97年高峯期間,曾坐擁300個豪宅單位,其中主力投資山頂豪宅帝景園,將帝景園單位呎價推高至2萬元,擁有60個單位的他,成為發展商新鴻基以外的第二大業主。作風高調的他常自誇有花不完的金錢,並曾與聲稱「契姐」、後被指涉嫌誘騙新世界發展董事總經理鄭家純投資款項的奇女子溫瑞芬合作做生意。但2000年溫瑞芬向廉署虛報一宗貪污舉報,從而揭發秦錦釗涉串謀偽造巨額信用狀騙案,最終令他罪名成立入獄。溫瑞芬更入稟法庭向秦追討一筆價值逾7億元的鑽石,二人關係決裂。
有地產界人士指出,本港炒賣豪宅的炒家一向低調,「好似秦錦釗咁高調簡直絕無僅有,我諗除咗陳松青之外都冇第二個,亦都唔會有人學佢咁將整筆資金集中炒賣一、兩個樓盤,因為風險會好大。」這名人士稱,隨着內地經濟迅速發展,近年不少內地新貴來港炒賣豪宅,成為一股豪宅投資新勢力。
本報記者
秦錦釗小檔案
出生年份:1958年(49歲)
學歷:1976年在內地高中畢業
來港年份:1979年由內地偷渡來港
人生起落:
‧1983年與人在內地合資經營工程機械廠,賺取第一桶金
‧1989年趁「六四」事件,買賣大埔康樂園及元朗錦綉花園獲利
‧1996年狂掃山頂豪宅,曾坐擁300個市值共40億元的豪宅,被冠以「豪宅大王」稱號
‧1998年起將大批物業抵押銀行融資,並因多項物業交易撻定而被追討損失
‧2001年被廉政公署拘捕,其後被控涉嫌串謀銀行高層偽造2.2億元信用狀
‧2004年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六年半,其後上訴獲減刑至五年半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