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06年度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接獲442宗申請,較05年度的436宗輕微上升1%。
委員會共批出650萬元賠償,其中一宗謀殺案受害人家屬獲賠9.6萬多元,是獲賠金額最高的一筆款項。
多由警方轉介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昨表示,去年度的賠償主要撥給292宗新個案及271宗覆核個案;442宗新申請個案中,80%是與襲擊或傷人有關;13%與搶劫、盜竊或爆竊有關;4%與謀殺或誤殺有關等。
該署指出,在新申請索償個案中,有214宗是經警方轉介;有136宗是由受害人或其家屬直接申請;另有88宗是因應委員會秘書處的外展服務提出申請;其他是經社署辦事處及法律援助署轉介。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主要是提供特惠補助金給因暴力罪行,或執法人員執勤時使用武器而傷亡或傷殘的人士,該計劃毋須審查申請人的經濟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