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及15歲共賦同居<br>斷背情緣青年認肛交罪

17及15歲共賦同居
斷背情緣青年認肛交罪

【本報訊】會考男生透過同志網站認識15歲少男同志,譜出戀曲,更共賦同居,惟激情過後情海翻波,會考生又要應付會考,遂提出分手,少男不堪失戀之苦,在家燒炭企圖自殺,更留下遺書描述該段親暱關係,揭發越軌性行為,當會考生往醫院探舊愛時即被捕,他昨在高等法院承認與21歲以下男子進行肛交及非禮等共四項罪,押後判刑。 記者:梁瑞珮

被告常國榮(18歲),正修讀本周一開學的展翅計劃酒店管理課程,法官表明准他保釋外出繼續上課,不代表一定判以非監禁式刑罰,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待索取感化官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及男事主的創傷報告始判。

官:點解家人唔理

法官彭偉昌對本案表示驚訝,直言:「案情相當核突,點解兩個少年可以好似成年愛侶咁同居生活,屋企人會唔理……?共賦同居,過着夫妻咁嘅生活,我比較少見。」
辯方表示,被告父母以為兒子與事主是「糖黐豆」,直至事件曝光,始知兒子的性取向。被告發覺與事主性格不合及互相猜疑,感情轉淡,加上要預備會考,而提出分手。
控方指,事主於去年一月透過同志網站認識當時17歲的被告,翌日見面旋即墮入愛河。翌月,事主帶被告返家介紹給家人認識,當晚在睡房內發生性行為,被告主動與事主肛交後,復替他手淫。同年3月起,被告更搬入事主家同居,其間二人發生數十次肛交,有時會用避孕套。
事主母親曾問事主與被告的關係,事主坦言自己是同性戀者,被告是其戀人,曾與被告肛交,母親曾勸他不要再做此事。被告與事主相戀期間,事主索性於9月新學期轉往與被告同校。事主記得,與被告在聖誕節翌日曾發生肛交,另在他16歲生日前夕,應被告要求替他口交。
然而,二人關係於同年12月起變化,今年3月26日被告提出分手的翌日,事主在家燒炭圖自殺,幸母親及時發現,警員撿獲五頁遺書,內容描述與被告的親密關係。當晚被告往醫院探望事主時,隨即被警員拘捕。
案件編號:HCCC1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