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主被夾傷遭責罵 暗中報復<br>印傭尿水侍主囚6周

少主被夾傷遭責罵 暗中報復
印傭尿水侍主囚6周

【本報訊】女護士因3歲幼子遭房門夾傷,責罵家中印傭,兩日後,印傭將尿液倒進水壺內,護士飲水時發現有苦味,讓印傭試飲,她又借故倒進洗手盆內,女護士與丈夫商量後認為有可疑報警。印傭否認控罪,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即時入獄六星期。 記者:戴國輝

暫委裁判官溫紹明昨日裁決時指,雖無直接證據證明27歲被告Sumartini將尿放入水壺內,但控方證人誠實可靠,單憑環境證供已可裁定被告施用有害物品罪成。
根據控方所稱,女護士林運愉於04年11月開始聘用被告,被告須照顧她兩名分別3歲及5歲兒子。女護士今年7月11日在黃大仙寓所從水壺斟了一杯水,飲了一口後感到略有苦味。她再斟一杯讓被告嚐一口,只見被告向洗手間行去,她佯裝飲水,將水倒進洗水盆內,護士詢問被告為何將水倒去,被告態度惡劣地回答:「水臭呀!」

自辯稱少主極頑皮

女護士其後將事告訴丈夫,丈夫起初以為怪味源自濾水器,其後擔心被告藉此下降頭。兩夫婦憶及最近一次責罵被告是案發前兩天,當時幼子洗澡後遭房門夾傷手指而嚎啕大哭。夫婦翌日帶同水壺報警,政府化驗師證實水壺內的水有尿素後,兩人均感驚訝。
被告自辯時稱,女護士幼子十分頑皮,經常爬到桌上做出種種高難度動作,曾將水壺打翻至地上。其幼子更有隨處便溺的習慣,曾在膠樽、膠袋及垃圾桶小便。被告相信護士幼子向涉案水壺小便。
不過,裁判官認為女護士連白開水有異味也異常緊張,不會容許幼子在寓所隨處便溺,也不相信3歲幼子能爬上木桌,故裁定被告口供不可信。
資料顯示,一名印傭於今年2月9日在女僱主鑽石山寓所在食水「加尿」,認罪判囚六天。另一名印傭去年8月30日在上水寓所不滿被女僱主辱罵,將尿液混進溫水讓僱主飲,認罪後判監兩星期。
案件編號:KTCC4512/07

女護士飲尿示意圖

1)任職女護士的僱主回家後飲水,發現苦味

2)女護士斟水讓被告印傭飲

3)印傭行近洗手間,佯裝飲下,將水倒進洗手盆內

4)女護士與丈夫商量後認為有可疑,帶同懷疑有尿液的水壺到警署報案

資料來源:女護士供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