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論中國:北上 別急着扶摔倒的人 - 李平

盡論中國:北上 別急着扶摔倒的人 - 李平

如果你北上深圳或其他城市,在巴士站看到一個婆婆摔倒在地,善良的你,第一反應也許是去扶起她,也許你還會幫她聯絡家人,甚至送她去醫院。但是,很遺憾,這可能讓你官非上身、賠錢才能了事。

「攙扶婆婆」惹官非要賠錢

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法院在本月5日就一宗索償案件的判決,令輿論嘩然。事緣一個婆婆今年7月狀告青年男子彭宇,指彭去年11月在巴士站將她撞倒,令她受傷,因此索償10多萬元;彭宇辯稱當時上前攙扶婆婆是出於好心,也有目擊者證實婆婆摔倒在先,彭下車在後,確是做好事。
但是法院的判詞指,「從常理分析」,彭宇與婆婆相撞的可能性較大,因此判決彭宇須負責四成的醫療費及堂費,合共約4.6萬元。判決令旁聽的記者一度啞口無言,只是靜靜地將話筒、錄音機遞向彭宇。彭宇眼眶泛紅,過了好一會兒才說:「我要找說理的地方。」目擊證人陳先生則對着鏡頭怒吼:「以後還有誰敢做好事!」
不管事件真相如何,南京法院的判決引致傳媒、網民的炮轟,迄今未能平息。輿論質疑的焦點有二:其一,「警警相護」。當地公安派出所聲稱為當事人和證人所做的原始筆錄已遺失,而摔傷的婆婆的兒子就是一名公安。其二,法院的判決一再用「常理」推斷,而不是用事實。法院的判決還指,彭宇在婆婆家人到達後,還幫忙送婆婆到醫院,「他的行為顯然與情理相悖」。這種基於「人之初、性本惡」的推論,自然難逃輿論指摘。
筆者不敢斷言彭宇證供的真偽,但彭宇案的判決卻反映出內地社會的悲哀:一是道德淪喪,善心助人在法官眼裏已不可信,並成為判決的基礎;二是司法制度無法取信於民,遑論有公安等執法人員牽涉其中。對於不時北上的善心港人來說,彭宇案的教訓是:看到有人摔倒時,千萬不要急着去扶人,明哲保身的做法可能是只幫他們報警或聯絡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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