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總統薩哥齊喜歡在清晨短裝跑步,還穿一件T恤、戴上一副墨鏡,遭到法國評論人抨擊,認為堂堂法國總統,不應該學美國人一樣跑步,跑步這種運動,非常的「不法國」(Un-French),法文裏沒有這個字,由英文輸入,法國人覺得很沒有品味:叫做LeRunning。
法國一位哲學教授,在電視台公開呼籲總統不要再跑步:「西方文化是在散步(Promenade)中散步的。跑步是身體的管理,而散步是心靈的悠揚。」
塞納河畔只會供散步之用,不是紐約的中央公園。法國詩人波德萊爾和藍波都喜歡散步,英國人也一樣,不然不會有海德公園。法國人認為他們的總統跑步,是喪失了法國人的含蓄和民族尊嚴。
法國人的感覺很細膩。台灣的馬英九很早就在台北的仁愛路散步,流風所至,連中國的溫家寶外訪時也跑步。然而聽一聽人家法國人怎樣說:跑步(Jogging)是一種美式的小運動,由於是卡特總統帶頭成風,真正愛國而反美的品味領袖是不屑跑步的,尤其是當中國男人到了中年,肥胖而跑步,固然惹笑。瘦削而跑步,總有一兩分娘娘腔。
不識生活情趣的細膩,就會覺得法國人太挑剔──他們不是吹毛求疵,不過是閣下的感覺太粗糙。
到處都是仿偽洛杉磯的高樓大廈,空氣污染,車龍如塵,有什麼好跑步的?難免令人覺得造作,幾個男子,結伴一前一後,一跑一吟唱,好像警匪電視劇集裏警官訓練學堂裏的友情戲,配上羅文的插曲:斜陽裏氣魄更壯,斜陽落下心中不必驚慌……此等男兒當自強的畫面,太過劉青雲Feel,多看覺不覺得膩了呢?
跑步壞在健康正派得太過張揚,法國人看不起,中國的領袖為什麼要學?打太極、舞弄雙截棍、耍一套雙刀,在國外都可以提高形象,那麼微小的事情,不可以放過,因為隨時會贏得噓聲。
跑步的地方要講配套,不可以小橋流水,也不宜百合垂柳,紐約的赫遜河邊、三藩市的金門橋下,比較適合美國參議員穿一條白短褲,後面跟着一個助手表演,其他亞洲城市都不宜跟着做騷。
除非是二十七歲的消防員,跟一個二十三歲的幼稚園教師拍拖。他在赤膊慢跑,她提着書本慢慢走。他轉過臉來,陽光照着她嬌嗔的臉孔,啐一口:跑吧,最好跑到天腳底,我追不上你,你不要給我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