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妻吊頸亡夫堅持送院

老妻吊頸亡夫堅持送院

【本報訊】港島大坑道光明臺昨晨8時許發生吊頸自殺事件。罹患癌症的七旬老婦李萬源,用浴簾繩掛窗花吊頸,家人發覺後致電報警,惟經救護員檢驗證實老婦已告不治。只是死者姓毛(88歲)的丈夫,難以接受廝守經年的老伴猝然逝世,固執地要求送院,指摘救護員「唔係醫生,無權話唔送院」。事件擾攘半小時,救護員考慮到老翁狀況,最終「遂其所願」將死者送院由醫生宣佈死亡。

救護員可判斷死亡

對於有家屬指救護員並非醫生,無權宣佈自殺事主是生是死,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屈奇安稱,除醫生以外,只得救護員有法定資格在案發現場,經檢驗判斷事主是否死亡,即使警察及消防員也沒有此權力。
屈解稱,救護員會透過專業的檢驗,包括屍僵、屍斑、屍體發脹,甚至身首異處等情況作出判斷,宣佈事主已告死亡,毋須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