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名內地婦於三個月內兩度持雙程證組團來港,到榮華餅家及7-11便利店等四家商號,利用「爭畀錢」等計,製造混亂,乘機使用共四張「假金牛」購物,終被埋伏警察拘捕,其中一人身上更被搜出11張假金牛,五名被告早前承認使用及管有偽鈔等五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兩至三年。
暫委法官唐慕賢判刑時指,五人犯案時擔當不同角色,有計劃行事,她們使用偽鈔打擊本港貨幣制度,令人對本港貨幣失去信心。
被告葉秋筐、朱龍花、朱芳妹、朱才惜及羅佳玲,年齡22至32歲,來自廣東省惠來縣,其中兩人還柙時在獄中產子,她們出於財困,去年12月31日及今年2月4日來港犯案,涉案假金牛仿真度不高,全以「BB499」字眼編號,肉眼已能分辨真假。
案件編號:DCCC4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