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黑工傷亡賠償問題一直備受爭議,上訴庭昨處理一名黑工索償案時,裁定該黑工家屬上訴得直,應得到僱主賠償。上訴庭認為要遏止黑工問題,應從那些貪婪的僱主着手,黑工是因為香港有較佳薪酬才來港工作。若案中黑工得不到賠償,只會讓僱用他們的僱主逍遙法外。
意外發生於02年6月,黑工廖漢強(當時37歲)在土瓜灣一幢大廈進行清拆石屎工程時,從8樓墮下,頭部重創不治。其妻于濃仙向僱主吳家穎追討工傷賠償,原審時遭撤銷申請,昨獲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可得到30.3萬元賠償。
由於死者僱主沒購保險,故賠償或要由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支付,上訴庭指若當局不願讓黑工可從基金獲得賠償,可立例作此規定。
案件編號:CACV2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