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酒吧女侍應晝伏夜出,晚間工作,日間在屯門住所抱頭大睡,竟不知8歲女兒連續3日「冇飯食」,要依靠同學送上的零食充飢,捱至腹痛才被校方發現。暫委裁判官郭錦濤認為案情嚴重,女兒不僅肉體受苦,心理亦受到影響,「有乜可能喺現今社會一個女童會餓3日,係你一手造成」,判她感化24個月。
首季211宗虐兒
近期父母疏忽照顧子女案件頻生,屯門早前一對小兄妹獨留家中,長兄玩火燒傷歲半妹妹,喚起各界對區內幼兒暫託服務的關注。屯門婦女會副總監鄧惠玲表示,她們服務的對象由數個月大嬰兒至11歲孩子都有,由有撫養小孩經驗的女義工照顧他們,家長如有需要,她們提供的暫託服務可酌情延至晚上10時,每小時收費8元。
另外,屯門區議員嚴天生亦稱,本月11日會就幼兒暫託服務舉辦專題講座。
社署於今年7月公佈,今年首季新登記虐兒個案有221宗,較去年同期上升18.2%。
只吃了一塊麵包
26歲女被告早前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僅中三學歷,17歲時懷有受害女兒,其後搬至屯門與現任男友同住,受害女兒則在九龍灣上學。被告案發時以為女兒有人照顧,她承認疏忽,自知責任難卸。
裁判官認為被告犯案令受害人有被遺棄的感覺,要求被告接受心理輔導。
案情指,被告晚上在酒吧工作,日間需睡覺休息,她平日會為受害人預備食物,但受害人在6月25至27日考試,提早至中午12時下課,她未有在校內食午飯,返回住所亦無食物充飢,結果首天和次天分別只吃了同學所給零食及一塊麵包,第3天更沒有進食,終因身體不適向教師求助。
案件編號:TMCC31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