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輛九巴去年10月17日駛至旺角窩打老道時失控鏟上行人路,釀成1死11傷,九巴司機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辯方結案陳詞時指司機患有心臟病而不自知,當時突然病發,失去知覺而未能控制巴士,裁判官押後下周五裁決。
辯方表示,46歲被告李小明(圖左)15年前申請駕駛執照,從沒有交通定罪紀錄,他於9年前開始當巴士司機,駕駛涉案270A號路線近4年,熟悉路面情況,案發當日是他放假後首天上班,巴士乘客亦指被告駕車時沒有出現不合法情況,被告僅因心臟病發才不能控制車輛。
案件編號:KCCC23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