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消防救護員會向保安局投訴,質疑處方去年底試行由救護主任駕駛「快速應變急救車」,名義上為監察巡查和參與指揮大型急救行動,但實際上是應付一般救護車工作,以求「美化」服務承諾的召喚時間達標水平。保安局則強調,處方會就計劃的成效作進一步檢討。
三部車全在新界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回覆救護員會時表示,已向消防處了解情況,快速應變急救車既負責質素監察和巡查,並參與指揮大型急救行動,也可在召喚地點附近沒有救護車可供即時調派的情況下,被派出勤,從而縮短傷病者等候救援的時間,但快速應變急救車的主要工作,與一般急救醫療電單車不同。
不過,救護員會主席屈奇安認為,保安局沒有正面回應他們提出的問題。他舉例稱,現時處方有三部快速應變急救車,理應分別安排在港、九和新界巡查,現在卻全在新界,因為新界資源不足應付工作的問題特別嚴重,救護主任駕駛的快速應變急救車,實際上在分擔救護員和救護車的工作。
另外,該會不滿處方至今未能解決救護人員用膳困難的問題。保安局承認,救護人員的午膳時間有時會因緊急服務受影響,今年3月處方展開第三輪午膳計劃後,平均86%前線人員可於下午1時半前享用午膳。但屈奇安稱,數字未能反映他們往往要分多次才完成用膳,他們將開會討論下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