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文作文卷曾叫考生談妓女問題。我知道「嫖客」叫peter或john,但這樣的稱呼在考試中使用會不會嫌太俗?
「嫖客」俚語叫john、short-timer、score、trick等都可以。John是取最普通的一個男性名字,作嫖客的代表;short-timer直譯是「短時間者」,多指攜妓上旅館尋片刻歡愉的人;score本來指「得分」,後來指「贏得逢場作戲的性伴侶」以及「嫖客」;trick原意是「欺詐」,後來引伸解作「和妓女的密會」,再引伸解作「找妓女者」。至於讀者說的peter,似乎沒有john那麼喜歡尋花問柳,所以一般不以peter作「嫖客」的代名詞。
和所有俚語一樣,john、trick等字不宜用於嚴肅的寫作,會考作文當然不例外。要說嫖客,可用prostitute'sclient一詞,例如:Amongtheprostitute'sclientswasthesecretaryofdefence(國防部長也是那妓女的顧客)。
月前有英文週刊談到《哈利.波特》完結篇,說Thisworldhasbecomeahugepartofmillionsofpeople'slives.Ithink,afterward,therewillbealittleholeinourlivesforawhile。請問alittlehole是什麼意思?
Hole是「洞穴」或「凹處」,alittlehole這裏應是比喻不能彌補的小小缺陷。全句可翻譯如下:「書中的世界,已經成為數以百萬計的人生活中一重要部分。我想,此後一段時間內,我們會若有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