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保釋期間再「種金」<br>涉騙款600萬 與合夥人同囚三年

情侶保釋期間再「種金」
涉騙款600萬 與合夥人同囚三年

【本報訊】一對情侶於02年受聘一間層壓式直銷公司,其後公司因爆煲被警封舖。兩人落網被捕,卻繼續挑戰法紀,在保釋期間聯同一男子,另開一間類似的直銷公司,以投資護膚品、羊胎素及冷氣機等貴價產品,在高級酒店開招攬會,誘騙50多人參加種金計劃,騙取共600多萬元。兩男一女被告昨在區院,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成,同判監三年。 記者:陳曉薇

法官李素蘭判案時指,被告以均钀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工具,假稱經營實際業務,以高級酒店作招徠,欺騙市民,法庭必須加以阻止。首、次被告於02年受聘於一間層壓式直銷公司,被警方拘捕後,竟敢以身試法,在保釋期間聯同第三被告開設同類型新公司。他們辯稱曾找資深大律師布思義諮詢法律意見,指公司運作模式並無干犯罪行,但這並非有效的求情理由。

40前會員到庭支持

昨日近40名前會員到庭支持被告,聲稱他們一直定期獲分利潤,警方無故封舖,令他們蒙受損失。其中馬女士指,她曾以幾萬元購入羊胎素自用,想唔到「老人家身體唔好,買嘢食都有罪」,之後她知公司4,000多萬貨被警封查,至貨品過期才退還給他們。
三名被告依次為余景明(41歲)、梁蓬恩(29歲)及陳正中(47歲),被控於03年3月至04年7月,訛稱均钀的盈利,由經營實質業務產生,欺騙供款人付款。
余及梁為情侶,因牽涉02年種金案,早於04年被判囚三年,至06年刑滿出獄,因本案被起訴。同案一名潛逃內地兩年半的股東李鉅波(50歲),上周六被控串謀詐騙罪提堂,現還柙候審。

被發現無實際業務

案情指,均钀於03年成立,第三被告為公司銀行戶口的持有人之一,首、次被告為幕後老闆,公司聲稱投資護膚品、羊胎素及冷氣機等,參加者參與一段時間便可取得可觀回報,如他們邀請朋友加入,可獲獎賞更高,回報率達200%至362%。警方發現均钀唯一收入來自參加者的投資額,並無實際業務,他們依賴業務賺取的利潤,不足以支付龐大的獎賞款項,遂於04年拘捕三被告,並在次被告家中搜出300萬元現金,公司曾於灣仔君悅酒店及港島香格里拉大酒店舉行招攬會。
案件編號:DCCC78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