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稿的際遇 - 高慧然

書稿的際遇 - 高慧然

一本書能不能吸引讀者看下去,開篇第一句話是關鍵。而在一本書面世之前,它能不能由書稿變成書,則際遇很重要。
J.K.羅琳寫完《哈利波特與魔法石》之後,把故事的概述和作為樣本的三章正本影印後寄給出版經紀,為了引人注目,她把稿件裝入了一個特別的文件夾中,還把自己手繪的插圖也放了進去。第一間經紀公司對那個「特別的文件夾」不屑一顧,粗暴地拒絕了她。她把稿件寄往第二間經紀公司,負責把稿件分類的義工最初把它丟進了退稿箱,這麼做是因為公司不受理兒童文學,認為這類題材不可能發達。
義工後來對那個「特別的文作夾」發生了興趣,出於好奇,把它拿出來看了,首先引起她注意的是羅琳的插圖,那個額角刻着閃電疤痕的男孩。後來的事情就順利了,她邀請公司另一個讀稿人一起讀了那三章故事,最後,在老闆同意下以公司名義向羅琳索取全部書稿,並把她簽為公司旗下的作家。
到了這個時候,書稿才能通過出版經紀寄往各大出版社,《哈利波特》第一集一共被十二家出版社退稿,出版經紀能做的,亦不過是靜靜祈禱。
相對來說,在香港投稿「幸福」得多,作者可把書稿直接寄往出版社,不必經過經紀這一「篩」,過程縮短了,效率提高了,更不必被經紀抽佣。反正都要祈禱,那就由自己祈禱好了。偏有許多人要把過程複雜化,一個讀者跟我說,「以一個巿民身份面對未知的出版社,是無力而渺小的,沒有安全感可言。」人為的信任危機,讓一些書稿的際遇平白變得坎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