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3月沙田富山公眾殮房發生領錯遺體燒錯屍事件,涉案兩名殮房職員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否認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受審,控方在開案詞指出,兩名被告沒有核實屍體的識別手帶及識別屍卡,便將遺體發放給家屬,事件由其中一名家屬發現屍體有牙齒,並非其沒有牙齒的父親遺體而揭發事件。
兒見遺體有牙齒揭發
男被告伍弍枝(55歲)與女被告王安琪(49歲),各被控一項於06年3月4日於沙田富山公眾殮房,身為衞生署殮房服務員,正在執行公職,蓄意和故意構成行為失當。
控方開案詞指,案中兩名死者,分別為在將軍澳醫院過世的57歲死者黃燕州,他於去年2月13日移送上址存放於編號A112的冷藏櫃,其子黃益祥(譯音)翌日到殮房確認父親遺體。另一名在沙田威爾斯醫院逝世的91歲死者黃放豪,其遺體於去年2月16日存放在上址編號B112的冷藏櫃,其子黃良志(譯音)同日陪同父親遺體送往殮房。
至3月4日,黃燕州的兒子及親友與殯儀服務的鄧姓女職員,同往殮房認領遺體進行出殯儀式,當日由兩名被告負責協助他們辦理手續,卻誤將編號B112冷藏櫃內黃放豪的遺體,發放給黃燕州的兒子黃益祥,其時兩名被告亦沒有核實屍體的識別手帶及識別屍卡,便發放遺體。
控方並指,男被告曾於當晚致電鄧女職員,詢問有關死者黃燕州的喪禮後,未待她回應便掛斷電話。同月7日,死者黃放豪的兒子黃良志往認領父親遺體時,發現屍體有牙齒,並非其父親遺體,而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STCC11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