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嘶啞、熱愛文化 - 古德明

聲音嘶啞、熱愛文化 - 古德明

互聯網上常見人用hoarsy一字形容聲音嘶啞,但字典裏不見這個字,只有hoarse。請問hoarsy是不是正確說法,和hoarse用法相同嗎?
互聯網人人都可以使用,人人都可以在網上留言,網上英文自然不一定正確。英文沒有hoarsy一字,只有hoarse,意思是「(聲音)嘶啞」,可以形容聲音,也可以形容說話者。英文名著AnimalFarm(動物農莊)裏的革命導師老梅傑(OldMajor)教動物唱革命歌時說:Iamoldandmyvoiceishoarse(我老了,聲音粗嗄)。這一句的hoarse是形容聲音,假如改寫為Iamoldandhoarse,則是形容說話者,意思和原句無別。Hoarse又常和oneself之類反身代名詞(reflexivepronoun)連用,例如:Theteachershoutedherselfhoarse,tryingtokeeporderinherclassroom(老師為了維持教室秩序,把聲音都喊啞了)。
把hoarse寫作hoarsy,也許是受同音字horse(馬)影響。Horse的形容詞是horsy,指「馬的」、「似馬的」或「愛馬的」,例如:(1)PrinceCharlesisveryhorsy(查爾斯王子喜歡騎馬)。(2)Theprincehasahorsyface(王子有一張馬臉)。
Heiscrazyaboutartandculture譯做「他熱中於文化、藝術」或「他為文化、藝術廢寢忘餐」可以嗎?
Tobecrazyaboutsomething指「對某事物非常熱中」,讀者示下的第一句翻譯很不錯,第二句則不大貼切。改譯做「他着了魔般喜愛文化、藝術」或「他熱愛/醉心文化、藝術」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