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一日,晚間新聞,墨西哥刮大風,暴雨就要降臨,這時候,有十五個基督徒到河裏去受洗。
大概牧師正把信徒的聖頭往水裏按,要施施下馬威,先悶他個半死,驀地,大水淹至,十五個人讓洪澇帶走。不旋踵,墨西哥警察,就撈起十四具神聖的墨西哥屍體。電視新聞播完,圍觀者,竟然暴笑。
十四個教徒死了,讓大水徹底洗禮了,還有一個失踪了,這分明是一場悲劇,怎麼大家變得這麼冷血?這麼沒同情心?看到人集體遇溺,就狂笑不止?這場悲劇,當中,一定飽含「喜劇」的元素。
追本溯源,即使有十四個墨西哥人證實死了,因為荒唐和惹笑,仍舊得歸類為「喜劇」,或者「鬧劇」。
有信仰,只要不是那種「有我無你」的「信仰」,我總覺得,是好事;信仰佛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導人向善的宗教,更是天大的好事;然而,為什麼信徒死了,會這麼好笑?因為偏重形式,門面功夫,也下得太多了。
多年前,台灣有一車人到山上去拜觀音,天陰雨濕,遇上塌坡,旅遊車翻下山壁,死傷枕藉。「觀音,為什麼不顯靈?一車人專誠去膜拜,她不沿途護佑,也算了,反而害人招禍,豈不嚇走後來的善信?」大家會這麼說。然而,信,該在心中;仰,是望之彌高,常存敬意。誰叫你大雨天上了盲毛開的旅遊車?誰叫你在刮大風的日子,一個個跳到河裏去?
有一撮基督徒,最愛講「神蹟」。如果消防員,在下游救起第十五個墨西哥人,這位倖存者,濕淋淋,沐浴在上帝神聖的恩澤裏,我們可以對他說什麼?該問他:「十五個人受洗,十四個即時去見上帝,你為什麼不去?」在這種情況下,倖存者,算不算叛徒?或者,不受上帝歡迎的人物?十五個人受洗,大水沖不死一人,固然是神蹟;十五個人全死,也算是神蹟;偏偏有一個人存活,那算不算神蹟出現了疏漏?生命無常,但太多無常的災劫,根本非關信仰,只關乎愚昧;是愚昧要人提早去見觀音,見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