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域集團(1220)臨時清盤人入稟高院,控告包括海域主席葉劍波、胞妹兼執行董事葉蘊鋒、副主席許浩明、執行董事關欣及關文威等董事會成員及連同一批僱員共15人,於05年11月的一宗交易中違反董事誠信及僱員合約,要求賠償合共1.11億元。
入稟狀指控的交易,是海域於05年11月以1.5億元代價,向一家聲稱是獨立第三者的香港公司偉雄行,購買鋁型材擠壓機,供新三水廠房之用。入稟狀指海域董事在這宗交易出現疏忽,以及發放誤導的聲明。
此外,臨時清盤人另外入稟,控告葉蘊鋒及關欣在內的6名董事與員工,於06年3月的一宗涉及758元的交易中,違反誠信及合約,要求賠償。
去年中出事的海域孖寶,其臨時清盤人日前在清盤聆訊中表示,系內經營鋁業及化工的6家涉案公司,各獲3名投資者洽商重組,基於洽商進行中,臨時清盤人要求再將聆訊押後4個月。法官批准有關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2月24日再提堂。
海域集團及旗下海域化工(2882)是於去年中,傳出所持有的8.42億元不翼而飛,自去年7月中停牌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