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最新散文結集《關於愛情》早前於書展推出三天已經售罄,再版剛剛推出巿面,幾乎每天都會收到陌生讀者的電郵,說剛買了這本書看,覺得很有趣,驚訝於本人對愛情的新鮮看法,並謂這本書跟坊間其他女作家寫的愛情散文很不同,看了此書後,對男人更了解云云。
教我納罕的是,我一向不認為自己是個典型男人,天性細膩敏感,跟大剌剌的男生各走極端,常常覺得自己兩邊不是人,既跟男生格格不入,又無法真正跟女生有着同性共感。然而她們告訴我,就是因為這樣才夠獨特啊。
簽名會上照例有記者問,這本書裏面寫的,是否你的真實經驗?我聽了禁不住莞爾,連那些趕書展出書的才女作家寫的都未必是個人真實經歷啦,更何況我這個受過文學訓練的專業作家?我是讀敘事學和新批評理論出身的,相信作者和敘述者並非同一人的金科玉律,我寫的雖然是真實性相對較強的散文,但仍然很少以個人經驗出發,並不是因為怕被人抽秤,只是認為,一個光是書寫自身的作家,很容易就流於主觀、武斷和自我膨脹。我還沒資格寫回頭已是百年身的愛情自傳,我也沒跟什麼名人談過戀愛,那些很不主流的戀愛經驗,根本不值一哂。
寫驚慄小說自成一家的著名作家史提芬.京曾經在教授寫作的時候打趣說,試試數一數你作品裏究竟有多少個「我」字,「我」字出現次數越多,這篇文章的唬爛程度就越高。不說不知,原來很多人的作品裏,「我」字出現次數比任何字更頻繁,刪掉了「我」,整篇作品也就什麼都沒有了。
愛情裏沒有了我,愛情仍然存在,只是跟我無關罷了。旁觀他人的痛苦如果是一種罪衍,那麼,旁觀他人的愛情,然後書寫傳世,引以為戒,就算是功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