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新法例追查食物來源

擬新法例追查食物來源

【本報訊】近年供港的內地食品接連出現問題,令市民擔心不已。為了盡快恢復市民信心,食物安全中心計劃草擬新食物安全法例,強制所有本地食物進口商和分銷商必須向該中心登記,以便發生食物事故時,可以有效追查來源。

按種類逐月登記

食物安全中心昨日表示,雖然新法例仍在草擬之中,但在引入新例之前,該中心會先向業界分期推出自願參加的「進口商及分銷商立法前自願備案計劃」,既可以讓業界慢慢熟習日後強制登記的要求,也能夠讓食物安全中心認定主要食品進口商和分銷商身份,在發生事故時能即時追查來源。
自願參加計劃於本月1日已向野味、肉類及禽肉的進口商與分銷商率先推出,下月1日開始接受活生食用動物、活家禽進口商與分銷商自願申請;10月起接受奶類、奶類飲品、奶油和冰凍甜點;11月起接受蔬菜和水果;12月接受魚類和魚類產品。所有登記商戶要提交商業登記號碼、地址、電話及負責人資料。
申請表可到金鐘政府合署43樓食物安全中心索取,或於下月起在食物安全中心網站下載。如有查詢可電:2867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