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小患痙攣的少年,在卡拉OK內與12歲女網友性交,奪去其貞操後,因女童擔心有孕,竟以痙攣藥充「事後丸」給女童服食,還以「阿姨」名義發短訊,騙她一次過服10粒藥,再跟他性交,藉此排出體內精子,少年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昨日被判入更生中心。
暫委法官錢禮昨日判案時,斥責少年利用女童無知犯案,明顯有計劃再犯,須判阻嚇刑罰,惟少年身體欠佳,不宜判入教導所或勞教中心,遂判上述刑罰。
現年17歲被告李寶明,自小六起患痙攣,須定時覆診,他在犯案前一個月,因與另一名未成年少女性交,被判感化一年。
案情指出,被告於去年7月在網上認識被告,成為親密好友。至10月8日,被告與事主到卡拉OK玩樂,僅第二次見面,被告便在卡拉OK房內與她性交,奪去其貞操,其間無戴避孕套。
警員截查揭發
其後事主擔心成孕,被告將10粒事後丸交給事主,又以阿姨名義發短訊,叫她吞下所有藥丸,再與被告性交,以便排出遺在體內的精子,事主信以為真,與被告相約同月14日見面,兩人於卡拉OK房間內再度性交,其間被侍應撞破及趕走。
六天後,被告帶備六粒藥丸在事主寓所樓下徘徊,被警員截查,事主稍後到場,向警方承認曾兩度與被告性交,警方將被告拘捕,被告向警方稱為安撫女友,才將自己的痙攣藥當事後丸予女友服用。
案件編號:DCCC3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