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人涉賄賂前騎師萬成案,被指為中間人的首被告昨日在區域法院自辯,否認曾替萬成「賣貼士」,他聲稱雖然與萬成稔熟,但對方非常「口密」,從未向他提供貼士,故只能分析馬圈朋友意見及報刊預測賽果,惟因缺乏資金,遂向喬裝富商的卧底訛稱可從萬成處得到「堅料」,誘騙卧底重鎚出擊代為下注,自己把彩金袋袋平安,萬成對事件全不知情。 記者:楊家樂
被指向萬成提供利益的46歲被告馮鶴翔,昨日自辯指自己居住澳洲期間,認識多名練馬師及騎師,包括曾替其身為馬主的胞兄策騎出賽的萬成。被告04年初回港發展,其後萬成來港接受馬會騎師一職。由於萬成人生路不熟,被告遂替他張羅生活所需,充當傳譯,又替其子女報讀興趣班。
表示「怕輸唔起」
06年初,被告認識喬裝富商的廉署高級調查員「阿飛」。阿飛表示熱衷賭馬,希望與澳洲幫騎師稔熟的被告提供貼士,被告自覺機不可失,「我冇咁多錢落注,更唔想用自己錢賭,怕輸唔起」,遂訛稱萬成可提供貼士,條件是要阿飛出資代為下注,「佢贏咗我就有彩金」。被告指阿飛一直以為彩金盡歸萬成,但「實際上啲錢入咗我袋」。
指萬成非常口密
被告又指萬成非常口密,絕少向他提供貼士,「有次我打電話畀佢,佢都唔答我;我又向佢提過有幾隻馬有機會贏喎,佢只係答justachance(只是有機會)」,故他只能靠自己觀察馬匹表現、報刊評論、加上馬圈朋友的意見,綜合分析預測賽果。
被告於去年6月25日提供貼士「威威之星」及「水晶皇」,但兩場皆敗北,遭阿飛投訴;至7月2日再提供貼士「陽光」及「紙醉金迷」,終贏得86萬元。由於萬成對「賣貼士」一事毫不知情,被告多次避免阿飛與萬成見面,「就算見面都唔畀佢哋傾偈」。
案件編號:DCCC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