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遭拍檔出賣 向警與法援求助不果<br>港商爬8米高鐵架討債

聲稱遭拍檔出賣 向警與法援求助不果
港商爬8米高鐵架討債

【本報訊】在內地投資設廠的中年港商聲稱遭拍檔蠶食股份,導致血本無歸,他向本港警方及法援署求助不果,於是使出非常手段,寫大字報羅列其「七宗罪」,再走到拍檔元朗住所外討債275萬元。昨晨事主爬上一間地產公司八米高屋頂的鐵架上,掛起橫額叫喊。警方及消防員游說一個多小時才將他說服,用升降台救下送院。 記者:周鴻熙 鄧偉明

聲稱遭拍檔「出賣」的商人李錦燦(53歲),昨晨8時45分,他綁上黃色頭巾、貼上「陳××還錢」字樣,將一幅橫額和一幅大字報掛在錦綉大道31號的路邊欄杆,然後爬上該處一間地產公司八米高屋頂的招牌鐵架上呼叫。大字報上羅列了陳××的「七宗罪」,包括「白天做人,夜晚做鬼」、「見利忘義」、「殺我全家」、「殺人滅口」等等,要求對方「還我13年心血汗錢」。
據稱,事主前晚9時曾闖入錦綉花園,在陳的住所外擲雞蛋吵鬧,擾攘三小時後被警員及保安員合力抬走。他在附近街頭露宿一夜後「捲土重來」。
警方接報有人企圖跳樓,趕至現場,消防員在旁擺放救生氣墊及展開游說。其間事主激動大叫:「我交咁多年稅,都無人幫到我。」約90分鐘後事主終於軟化,由消防員利用升降台將他救落地面送院。不過,事主稍後又在急症室外展開該兩張橫額和大字報繼續抗議。

前拍檔有另一版本

李稱,94年在深圳設塑膠廠,三年後陳入股,但其後被人「做數」蠶食,至去年被迫走。李續稱,有人曾以黑社會手段恐嚇和迫害,他多次向警方及法援署求助不果。
記者事後電話聯絡到陳先生,他否認李的指控,並澄清沒有欠對方錢。陳承認曾經與李合夥做生意,其後發覺對方誠信有問題,至去年退股將股份悉數賣予李。據他所知,李隨即將公司賣予第三者,但卻向他追債275萬元。陳反指遭李用「無賴」手段滋擾,包括電話、大字報及偽造合成相片。陳稱:「佢有法理都告咗我啦!」現正諮詢法律意見欲禁止對方繼續騷擾。

消防員架升降台靠近事主進行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