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為積極回應國家「十一.五」規劃,成立了四個專題小組,並就香港如何提升競爭力和配合國家發展,於今年1月提出了50項策略建議及207項具體行動綱領。轉眼間半年過去,這個行動綱領的執行力度究竟有多大?
【本報訊】行動綱領分長中短期目標,據初步回應,以金融服務專題小組的落實執行力度較強(見附表);有小組專家成員指出,推行期間面對不少障礙,如特區政府7月重組,有些措施需內地配合批准,因部份涉及社會民生問題要一併解決。
80項改革落實30項
十一.五與香港發展經濟高峯會旗下航運物流及基建專家小組成員林宣武稱,自今年1月遞交行動綱領報告以來,至今已逾半年,進展不算快;尤其是7月1日特區政府換屆,重整架構下,部門局長、秘書長均有調動,需時間讓新上任者適應,亦影響了執行進度。
有些議題亦急不來,如港珠澳大橋需國家及地方政府配合;又如建議讓內地貨車司機進行跨境貨運,涉及本地貨運司機的生計,需時間探討,以達致雙贏局面。
主責執行金融服務專題小組行動綱領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新任局長陳家強(圖)表示,小組提出了80項改革金融業的建議,已經有近30項建議落實,進度理想。為了建設香港成為國家的國際金融中心,政府政策是要繼續促進市場發展,改善市場質素,以及加大力度吸引更多金融活動在港進行。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金融服務小組在行動綱領列出要擴大本港上市公司的司法管轄區,港交所已計劃在內地展開一系列巡迴路演,地點包括長春、大連、石家莊、濟南、呼和浩特及西安;未來數月又到越南、南韓、台灣、蒙古、日本及印度進行推廣;今年來已與哈薩克斯坦、阿布扎比及俄羅斯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國家實施「十一.五」規劃,為香港的產業重組和兩地產業對接帶來了千載難逢的機遇。《「十一.五」與香港發展》經濟高峯會四個專題小組今年1月15日便已向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提交報告,報告合共五冊,包括一冊《行動綱領》,列出了二百多項可作跟進或落實的項目,特首表示會呈交中央。行動綱領中包括商業及貿易、金融服務、航運物流與基礎建設等領域,還有專業服務、訊息、科技及旅遊,共提出50項策略建議與207項具體建議。
雙贏角度考慮定位
這份行動綱領是由特區政府主導,轉換了以往的決策模式,集中了香港工商各界的集體智慧,立足於香港的比較優勢,從香港和內地雙贏的角度重新考慮自己的定位和發展路向,受到社會各界的贊同。
十一.五行動綱領部份項目進展情況
1.金融服務小組
*香港不同金融部門有常設渠道,與內地對口部門溝通
*證監會及港交所就擴港上市的司法管轄區,發表政策聲明
*港交所推出交易權投標服務,開放其交易權,接獲3宗申請
*證監會調高H股指數期貨合約及期權合約持倉限制及須申報持倉權
*研究第4季實施暫停執行賣空價規則建議
*港交所1月和7月提升股份獨立戶口服務
*落實加強市場莊家制度,引入市場莊家排名榜
*內地同意在港設立中國保險中介資格考試點
2.航運物流基建小組
*就機場第三條跑道的可行性研究展開前期工作
*未解決跨境貨櫃司機生計辦法前,現階段不引入內地司機
*生促局就貨車智能資訊系統試驗計劃選定投標者
*大嶼山小蠔灣物流園可行性研究進入最後階段
*密切注視香港鐵路貨運的未來需要
3.商業貿易小組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9月將向立法會提交小組進度報告
4.專業服務信息科技旅遊小組
*深港兩地5月簽訂深港創新圈合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