竄改日期的戀人 - 李碧華

竄改日期的戀人 - 李碧華

真巧合,當新聞播放時,我正吃過「白之戀人」。有人到北海道旅行帶回來名產。其實在日本機場或香港的日貨公司也買得到,不過「手信」是個窩心的動作。
巧克力夾心薄餅一褐一白。我吃的是深綠色底白雪花圖案那款白巧克力,香脆可口。
電視上報道:石屋製果公司內部職員檢舉,「白之戀人」其中三千多件「慶祝創業三十周年限定商品」,遭廠方竄改「賞味期限」,把今年「8月31日」,改為「9月30日」。故須全數撤架回收。
我找不到包裝盒子,所以無法判定那已進入消化道的美味小吃是否過期。且米已成炊,吃也吃了,算啦。誰知陸續報道──原來受害者不止那三千人,原來十一年來食用日期都曾竄改。欺騙了大家那麼長的日子?肯定有人鞠躬下台,而這名牌,亦難立足江湖吧?
我們明白,世間戀人並非地老天荒,都有「賞味期限」,濃情蜜意在某刻告終。它到期了,但總叫人戀戀不捨,欲斷難斷。分手不容易,得分很多回,所以心中亦希望竄改日期,多耽擱一些時日以自欺。
幸好在情場愛海,這不算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