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黨迫14歲女脫衣自慰<br>手機拍攝 蒙頭辱打 6人認罪

童黨迫14歲女脫衣自慰
手機拍攝 蒙頭辱打 6人認罪

【本報訊】天水圍再揭童黨欺凌淫辱事件。一名18歲「大家姐」指摘14歲女童找人襲擊她,不理對方呼寃,將整罐汽水向女童「照頭淋」,又聯同另外七名男女帶她到屋邨梯間,強迫她裸體自慰,並以手機拍攝,女童其後又被蒙頭圍毆達15分鐘,整個凌辱過程歷時三小時。女童回家後,父親揭發愛女受辱。 記者:楊家樂

這宗駭人聽聞的童黨凌辱案件,昨於區域法院審理,年齡介乎13至18歲的四男四女被告,被控以毆打、非法禁錮、勒索及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六項控罪,其中六名被告認罪,包括兩名同為16歲的姓林及姓彭男被告,以及被指為案中的罪魁禍首、18歲少女楊紫茵,楊更會轉任控方證人,出庭頂證否認控罪的一男一女同黨。
案中14歲女事主,與眾被告早已認識。案發於本年1月27日,當晚9時半,事主在天耀邨耀興樓地下的社區中心對開空地踏單車時,先後遇上各被告,眾人閒談起來,惟女被告楊紫茵突然指摘女事主曾安排別人向她施襲。事主極力否認,楊即將整罐可樂淋在她頭上,更聯同另外兩名女被告輪流掌摑她。

手機拍過程與男孩分享

眾人意猶未盡,於當晚約11時帶事主到耀興樓30樓梯間。楊先向事主的頭及身體淋水,並指令所有男被告前往29樓梯間等候。然後楊命令事主自慰,事主怯於其淫威,只好脫衣照辦,為時兩分鐘,其間兩名女被告在旁以手機拍下過程,並拿到29樓與心急如焚的一眾男孩分享片段。
其後事主被帶往區內天柏路公園的公廁,姓林男被告鼓勵楊紫茵毆打事主,更有人以空汽水樽擲向事主腹部,其間姓彭被告不斷吶喊助威。楊曾一度詢問事主是否想離開,事主立刻點頭稱是,卻遭眾人阻止,更有男被告立即脫去上衣,讓楊蒙起事主頭部,然後各被告向事主拳打腳踢,擊打其腹、背、腰及雙手,歷時15分鐘。

回家拿200元「贖身費」

最後,楊紫茵容許事主離開,但要求她交出身份證,並回家拿200元「贖身費」。事主回家後,將受辱過程告知父親,報警求助。警員隨後陪同事主於區內搜索,先後截獲多名被告,並搜出兩部錄下事主裸照的手機。事主送院檢查,腹、背、四肢及下唇均有傷勢。
由於案中部份已認罪的被告未滿16歲,加上沒有案底,故辯方大律師一度要求法庭將有關被告轉介兒童法庭處理,但遭暫委法官沈小民拒絕。案中否認控罪的一男一女被告,將於下周一接受審訊,而已認罪的六名被告,則押後至本月31日再作處理,其間各被告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DCCC364/07

天水圍童黨凌辱女童招數

1)14歲女童遭18歲女友人楊紫茵以整罐可樂淋在頭上

2)楊及另外兩名少女輪流掌摑女事主

3)女事主被帶往梯間,其間被迫脫衣自慰,兩名少女在旁以手機拍下過程

4)女事主被衣服蒙頭,繼而遭各男女被告拳打腳踢,歷時15分鐘

資料來源:案情撮要

14歲女童被帶到天耀邨耀興樓30樓梯間,在眾人威迫下脫衣自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