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運輸工人在大廈二樓用有鹽酸成份的清潔劑清洗冷氣機時,鹽酸沿喉管灑落行人路,令警民共14人受傷,有傷者面頰更遭燒傷,即使復原也會留下疤痕。裁判官認為工人並非蓄意犯案,但因受傷人數眾多,案情嚴重,判工人入獄六星期。
24歲被告鄺煒智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容許東西自高處墮下罪,控罪指他於今年7月3日,在新蒲崗康強街23號康強大樓二樓掉下腐蝕性液體,對樓下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
雖非蓄意但多人受傷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昨求情時表示任職搬運工人,日薪300元,案發當日因洗冷氣機,一時鹵莽大意才犯案,希望裁判官輕判。
裁判官胡雅文看過照片了解各傷者的傷勢後表示,部份傷者傷勢輕微,但其中兩人的面頰及四肢均有燒傷,日後會留下疤痕,她考慮被告並非蓄意犯案,但有14人受傷,遂判被告入獄六星期。根據本港法例,此罪最高可判罰款一萬元或入獄六個月。
案發當日早上約9時,六女七男途人年齡介乎24至60歲,在現場對開的行人路等車期間,突然有腐蝕性液體從天而降,各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灼傷,一名警員接報趕至,他準備封鎖現場時亦遭液體灼傷,傷者紛紛被送院治理。
消防處及警方派員調查後,在天井發現有人丟棄一樽清潔劑,涉案單位其中一部冷氣機的喉管曾有腐蝕性液體流過,單位內有包括被告在內的三名男子,被告接受警誡時承認在兩周前買下一樽清潔劑,案發時用來清洗冷氣機,其餘兩名男子並不知情。
有註冊水電維修技工表示,冷氣機清潔劑絕大部份以鹽酸製成,他提醒市民清洗前必須先稀釋,戴上手套才使用清潔劑。
案件編號:KTCC52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