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任內地公安的已婚保安員,背妻與一名女下屬發展一段姊弟戀,卻遭對方81歲母親阻撓而遷怒於她,保安員帶備𠝹刀及木棍潛入女方寓所求「箍煲」,與女友母親發生激烈糾纏,豈料對方原來也曾當公安及習武,伺機逃脫。他昨在高等法院因襲擊傷人判監20個月,另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則獲准有條件釋放,在未來3年不得聯絡、接觸及滋擾前女友及其母親。 記者:梁瑞珮 姜偉康
特委法官麥高義指斥被告黃保江(37歲)因迷戀女事主何金容的女兒郭少嫺(44歲),不堪分手而情緒失控,襲擊婦女已是懦夫行為,襲擊老婦更令人髮指,萬一錯手會釀成誤殺,慶幸老婦只受輕傷,但飽受驚嚇。
為確保被告遵守法紀,法官採納高院罕見的判法,就藏有攻擊性武器控罪判被告有條件釋放,條件包括被告在未來3年內不得做出任何非法行為,包括直接或間接聯絡、接觸及滋擾其前女友及母親。
法官又叮囑被告,若他在3年內犯任何過失,會被帶上法庭再作判刑。
「影衰晒我哋公安」
老婦何金容得悉判刑後表現激動,認為判刑太輕,揚言:「如果我有槍打佢(被告)兩槍就啱……,佢正衰人,知法犯法,家有嬌妻,但見異思遷,影衰晒我哋公安。」曾在佛山巿當公安的何婆婆表示,事件令她受驚,「好驚佢會返嚟尋仇!」何婆婆說,受襲令她頭部有輕微瘀傷、右手拇指擦傷,更甩掉兩隻門牙。被告的母親則認為判刑太重,「佢兩母女夾埋陷害我個仔!」
被告黃保江曾在佛山巿城區當安公達10年,99年來港與家人團聚,05年獲警務處頒發西九龍最佳保安員獎,另兩度協助警方撲滅罪行而獲公司嘉許。法官亦讚賞被告過往工作表現出色。
一番混戰傷者脫身
事發去年12月18日傍晚,被告潛入前女友寓所,何覺有異入房察看,被告突手持𠝹刀緊箍其頸,大喊:「點解你咁對我?點解你唔畀個女同我一齊?我要同你一齊死!」經一番混戰,被告顯得氣力不繼,何伺機脫身及報警。被告危坐窗台圖自殺,警方趕到制服他。
案件編號:HCCC7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