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使用八達通卡購物,事後宜查閱收據,以免多付金錢也不自知。
讀者李小姐稱,她於上月26日到青衣藍澄灣商場7-Eleven便利店,使用優惠券購買一本價值10元電腦雜誌,並使用八達通卡付款,可是她「嘟機」後要求取回收據,職員即說收多了錢,原來多收了她15元,「如果我嘟完機就走冇攞番收條,就唔知俾人收多咗15蚊,我奉勸大家嘟完八達通都要睇一睇屏幕或者攞番收條,畀多咗錢就唔抵啦!」
屬個別事件
7-Eleven便利店顧客服務部林小姐解釋,投訴人購買的雜誌原價15元,出示優惠券價格10元,職員入機時先入15元項目,再入10元項目,卻忘記將15元項目刪除,致多收15元。得知情況後,職員已即時退回多收款項予投訴人,事件實屬個別事件。
檔案編號:073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