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針:扎鐵工潮背後的深層思考 - 桑普

探針:扎鐵工潮背後的深層思考 - 桑普

近日來,本港扎鐵工潮逐步升級。扎鐵工人要求僱主提高日薪至九百五十元以及縮減工時至八小時,可惜談判破裂,自八月九日起將抗爭運動升級,先後在港九多個地方發起遊行示威,堵塞馬路,企圖向建築扎鐵商會施壓,並要求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出面斡旋。有關商會與工會於十三日開會,但談判再度破裂,工聯會和職工盟也分別介入工潮,紛爭何時塵埃落定仍未見分曉。
面對這次工潮,坊間充斥着許多不同的觀點。有人同情扎鐵工人的艱辛工作環境與可悲的收入,痛恨承建商的為富不仁;但也有人認為扎鐵工人抗爭過於激烈,阻塞交通,影響其他市民生活,應受譴責。然而,在這些隨想式的感性宣洩背後,我們的理性思考可不可以幫助我們進一步去掌握工潮的真正底蘊,透視工潮現象背後的結構性問題?

應確立勞動基本權

歸納而言,扎鐵工潮可供我們反思的議題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第一、完善勞動基本權立法。根據《國際勞工公約》,「勞動基本權」賦予居於弱勢的勞動者有集合彼此力量(結社權),以提升他們在僱主面前一致行動的議價能力(集體談判權),並以僱主的切身利益作為談判後盾(罷工權)。這三大權利的內涵,以及它們往保護勞動者方向傾斜的程度,當然仍有很大的討論空間,例如香港可不可以容忍像加拿大工會般龐大的權力等等,但是這三大權利的肯定與相關法律保障制度的初創與落實,是為政者責無旁貸的憲政義務。
儘管香港普遍性的勞動基本權立法(包括《僱員代表權、諮詢權及集體談判權條例》等法案),在回歸後被當時的臨時立法會廢除,不過時至今日,扎鐵行業仍然是本港少數例外地能夠按照集體協約開展集體談判機制的行業。但是,由於缺乏具體勞動基本權立法的有效承托,出現了許多規範鬆弛的現象:以罷工權為例,由於缺乏規範罷工決策和行動限度的具體立法,扎鐵工人是不是可以本着《基本法》對於罷工權的空泛宣示而突發地阻塞交通要道?《公安條例》對於一般集會遊行的限制,是否完全適用於罷工?無論如何,本港具體的勞動基本權立法實在刻不容緩。
第二、政府原則上不應主動介入勞資爭議,也不應設定任何最低工資或標準工資,而在確立勞動基本權的框架內,資方與工會應自行協商訂立有關細節。
有意見認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應負責斡旋勞資爭議,而政府更應確保工人取得不低於扎鐵商會所訂立的八百元日薪。然而,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制度下,政府不是勞資雙方的父母,不應被強制要求調解勞資爭議。最低工資或標準工資制度一旦實行,其惡果恐怕最後要由因而被擠出勞動市場的失業人口和納稅人來承受。另外,這種制度會扭曲市場經濟的效率報酬機制,同時增加執法監管的成本。

正視社會結構問題

第三、正視社會和經濟制度內的結構性問題,改革相關法律與政策。扎鐵行業內的結構性問題包括:部份扎鐵工人(尤其是外籍工人)可能面對濫權剝削壓榨工資、部份僱主非法僱用「黑工」擠佔市場、大部份承建商濫用「分判」合約安排等,均須立法規限與執法監管。
至於在科技日新月異的商業社會中,很多廠商在內地預製組件,減少本港工人的謀生機會,低技術勞動者很可能因經濟轉型或衰退而被邊緣化,而政府與社會有沒有提供足夠機會讓他們進修增值,以及向上或橫向流動,就成為了社會公義的測量器。

桑普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