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於本年2月提出寬免07至08年度首兩季差餉,公屋居民也受惠,可是有居民質疑房屋署在退回差餉時金額不足,要求解釋。
按差餉水平計算
葵涌安蔭邨居民余先生稱,他早前接獲房署通知,可獲退回本年度首兩季差餉,可是首季退款只有630元,令他大惑不解,「我曾經喺大廈通告度睇到,每個月交嘅租,有321蚊係差餉,所以房署應該退番第一季三個月差餉963蚊畀我,但係𠵱家得630蚊,都唔知房署有冇畀少咗。」
房署回覆,房委會在法律上並無必要把差餉寬減額轉撥租戶,但為讓公屋租戶受惠於此措施,房委會决定將省卻的差餉支出,按單位面積比例退回給出租公屋單位租戶。跟以往做法一樣,計算的基準是參照差餉物業估價署最新評定的07至08年度應課差餉租值。
房屋署稱,投訴人指其單位租金所包括的差餉為每月321元,其實這是95至96年度的差餉水平,是次寬免是按07至08年度應課差餉租值計算,故投訴人單位現時每月差餉實為210元,該署是次退回給他的款額為630元,並未短付。
檔案編號:07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