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inGRAPHICS:裙襬被夾伴着小巴跑

NewsinGRAPHICS:裙襬被夾伴着小巴跑

地點:葵芳地鐵站對開的葵仁路

時間:昨中午12:30

1〉25歲姓鄺女子乘88M專線小巴,在葵仁路下車時被車門夾着及膝裙裙襬

2〉小巴司機見乘客已下車即駛走,沒察覺女乘客裙襬被車門夾着

3〉女事主被迫陪同小巴奔跑至10多米外,卒用力將裙襬扯離車門

4〉她隨即失平衡跌倒後腦着地,小巴司機不知有意外,繼續驅車離去

話你知:司機開車前須確保安全

小巴商會主席梁雄表示,發生小巴車門夾住乘客衣物拖行意外,司機不容推卸責任,因為良好駕駛態度是待乘客下車時,看看車門是否有物件阻塞,再看看左邊倒後鏡,確定安全情況下才能開車。
法律界人士稱,在交通意外中涉及公物毀壞或有人受傷,涉案司機必須報警和等候警員到場調查,除非該司機有充份理由,否則會被警方通緝,被捕後可遭控肇事不顧而去,最高罰款1萬元及入獄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