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商支持建議<br>新樓擬每層有垃圾房

地產商支持建議
新樓擬每層有垃圾房

【本報訊】屋苑樓層設置適當的廢物處理設施,有助減少廢物及提升家居廢物回收率。環境保護署最快於今年底,向立法會呈交立法建議,要求日後新落成的樓宇,每個樓層必須設置處理廢物的垃圾房,有關垃圾房建築面積在計算地積比率時可獲豁免。環保署指在初步諮詢過程中,大部份地產發展商的反應正面,傾向支持建議。 記者:蔡建豪

環保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黃棟剛表示,現正草議法例細節,預計數個月時間內會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建議,要求硬性規定日後新落成的樓宇,在呈交建築設計圖則時,每個樓層都必須預留空間作處理廢物的垃圾房,屆時將有足夠空間讓住戶將不同類型的可循環再用物料回收,提高回收成效。他指出,垃圾房用地可作豁免於地積比率計算範圍。初步諮詢結果顯示,地產發展商普遍支持立法建議。

望2012年八成人參與

「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自2005年推行以來,已經有超過650個屋苑參加計劃,涵蓋84萬戶、合共250萬人,佔全港人口36%。環境局常任秘書長王倩儀昨日出席廢物源頭分類活動時表示,目標是在2012年時,全港有80%市民參與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至於廢物的回收率,已由前年的16%,增加至去年的20%,目標是在2012年達到26%。
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回收的物料,包括廢紙、金屬、塑膠、舊衣服及電器等,沙田第一城及海怡半島分別成為上年度最高回收量的兩個屋苑,平均總回收量達每月每戶30千克或以上。環保署期望,更多工商業大廈套用家居廢物回收經驗,設定廢物分類回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