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謝瑞麟珠寶(國際)有限公司(下稱謝瑞麟珠寶)前任及現任主席謝瑞麟父子,連同3名高層要員涉嫌利用海外空殼公司,假扮提供業務推廣服務,偽造賬目,然後轉折將錢回流本港,私下向旅行社及導遊提供逾1.7億元巨額賄款,圖利誘導遊帶團到陳列室光顧。4男1女被告否認串謀提供利益及串謀詐騙等14項罪,案件昨在區院開審。記者:陳曉薇
被告依次為謝瑞麟(70歲)、謝達峰(38歲)、鍾婉玲(45歲)、溫彼得(47歲)及王庭芳(50歲);謝達峰為謝瑞麟珠寶現任主席,鍾是前副主席及財務董事,溫是副主席及行政總裁,王是前業務推廣總經理,本案有70名證人,審訊為期50天。
巧立名目發放賄款
控方昨開案指,謝瑞麟珠寶自95年起開設多間珠寶陳列室,並設立佣金制度,鼓勵旅行社帶團光顧,惟部份旅行團及導遊為了瞞稅,會不法要求謝瑞麟珠寶私下發佣金給他們。鍾溫王三人在謝瑞麟父子同意下,以欺詐手法,成功於96至05年的9年間,將逾1.7億元的非法佣金,順利放入旅行社及導遊袋內。
涉案欺詐手法是在海外開設六間空殼公司,訛稱空殼公司替謝瑞麟珠寶提供業務推廣服務,帶客到陳列室光顧,謝瑞麟珠寶便每月將「推廣費」存入空殼公司,款項會輾轉回流本港,暗中給予旅行社及導遊作回佣,公司為瞞過會計師的法眼,更巧立名目,開設經理佣金、娛樂費及透過本港3間空殼公司名義,將巨額賄款發給旅行社及導遊。至99年間,謝瑞麟珠寶因向本港旅行社發放巨額佣金,觸發稅局調查,公司為隱瞞非法行賄旅行社及導遊,不惜偽造賬目,再向會計師樓及稅局,訛稱發給海外公司的支出為推廣服務費,隱瞞該等公司實為謝瑞麟珠寶所操控。
謝氏父子爭相挪用
另一方面,控方指謝瑞麟於02年初向鍾婉玲表示急需50至60萬元,要求公司撥款,每月額外發放10萬元花紅給王庭芳,藉此每月將8.5萬元送入謝瑞麟袋中,謝瑞麟利用此方式共挪用50萬元。至02年6月,謝達峰有樣學樣,亦要公司每月發放10萬元給他使用,如此一來,謝氏父子透過海外公司巧立名目轉賬,合共挪用公款338萬元。
案件編號:DCCC350/06
特稿:父子未交談神情冷漠
有珠寶大王之稱的謝瑞麟,曾坐擁20億元身家,但因金融風暴令他反欠債13億元,一度破產。04年解除破產令後,滿以為可大展拳腳,不料又因非法回佣案,與兒子一同受審訊。
借3000元創業
經歷多番起跌的謝瑞麟,昨在庭上顯得憂心忡忡,不時愁眉深鎖。兩父子在庭上全程沒有交談,神情冷漠。
謝瑞麟7歲跟父親做收買佬,專門收買爛銅爛鐵。由於家貧,13歲便在打金場當學師仔,20多歲時他向朋友借了3,000元,開了一家山寨金飾加工廠,71年創立「謝瑞麟珠寶」品牌,進而發展成珠寶首飾連鎖零售集團。
不過,謝瑞麟喜涉足地產,卻於80年代中英談判期間損手離場,但87年仍成功將謝瑞麟珠寶上市,但自置物業發展時,又遇上97年金融風暴,負債一度高達13億元,結果00年被頒令破產,並將公司交予兒子謝達峰打理。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