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倪匡兄說:「借蔡瀾的那個地盤來用用。」
我一聽大喜,這段時間真的喘不過氣來,正在考慮休息一陣子,真是天賜良機,但是我說:「不行。」
「老朋友了,別那麼小氣。」倪匡兄要求。
「答應是可以答應的,但是有條件:一借就要借一個月。」
「哇。」倪匡兄大叫:「我的寫作配額已經用完,那可以連寫一個月?」
「什麼話都是你說的!」我大叫:「說喝酒的配額用完,但遇到黎智英拿出的白蘭地,又說壞酒的配額用完,好酒的剛剛開始!」
「真的不行!」他說什麼也不肯答應。
「先寫再說!」我怕他反悔,只有讓步。
「要不要向《蘋果》交代一下?」倪匡兄問。
我說:「相信他們不會反對吧!上次黎智英叫你寫你不肯寫,現在自動獻身,高興都來不及呢。」
就那麼說好了,第二天又有飯局,我去接倪匡兄時,他將一大堆紙交了給我:「一共有七篇。」
哇,真是專業!我問:「還有二十三篇呢?」
倪匡兄作狀,舉拳要擊吾腦。
「字太潦草了,不知道看不看得清楚?」他擔心。
「不要緊,先請報館的同事打好字,把稿傳過來,修改後再傳給他們,我的稿也是這樣的。」我說:「但是原稿我不退回給你。」
這次真是一舉三得。第一,倪匡兄可以向查先生澄清。第二,我可以喘一喘氣。第三,把倪匡兄的手稿裝裱好,放在「一樂也」賣,喜歡他的真跡的讀者,請來訂購,電話:2523-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