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離婚青年陳嘉麒為與女兒會見,被前妻威脅需每年繳付六萬元的名牌幼稚園學費,陳去年5月30日在美孚新邨,夥同曾被嘉許為「反黑先鋒」的退役警員劉嘉輝合謀行劫,在銀行外搶去一名女會計17.6萬元,更狂踢她的頭部致重傷。警將劉拘捕,陳潛逃一年後,今年5月自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法官鮑理賢姑念他自首承擔責任,判監33個月。
被告與劉嘉輝同為26歲,劉97年加入警隊,03年做卧底,成功摧毀一個勒索集團,獲受害公司送錦旗致謝,嘉許他為「反黑先鋒」,他兩年後辭職。
案件編號:DCCC54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