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監獄工作人員黃健、傅克琥、王爭鳴和俞金寶,在前「上海首富」周正毅被羈押和服刑期間,違規為其提供便利並收受財物。上海法院昨一審判處四人2至3年有期徒刑。周正毅03年9月因涉嫌犯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而周去年中出獄後不久,再度被捕。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