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匪劫兩便利店重囚10年

槍匪劫兩便利店重囚10年

【本報訊】一名患有癲癇症男子,因經濟不景失去半島酒店的侍應工作,復因病患被發現,遭另一餐廳辭退,無法在行內立足,加上債主臨門,遂持氣槍連環打劫西灣河兩間便利店,最後被當場逮着,該男子昨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及企圖搶劫兩項罪,被判囚10年。
37歲被告麥志豪,20年前曾因搶劫留下案底,本案發生於今年2月28日凌晨,被告頭戴鴨舌帽、身穿風褸進入太安街一間7-11便利店,以氣槍指嚇女店員要求交出金錢,但女店員沒有理會,暗中按動警鐘,被告即跑到對面的OK便利店亮槍打劫,成功搶去1,419元,逃走時遭接報到場警員拘捕。
案件編號:HCCC14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