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歌星張學友一名菲傭去年在其淺水灣豪宅裝修期間,因偷取學友一封私人信件及三幅兩夫妻生活照片而被判囚六個月,更遭裁判官指摘有意轉售物品圖利,該名前菲傭昨在高等法院上訴,指案中從沒直接證據指控她盜竊,更沒有證據顯示她打算轉售物品,裁判官作出不必要推論,判刑明顯過重。法官將於今午裁決。 前立法局議員杜葉錫恩昨到庭支持上訴人CatacutanPreslyn-saga(31歲),杜表示一直關注案件,認為案中財物只是相片及信件,上訴人卻要入獄六個月,判刑實在太重。 案件編號:HCMA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