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力豐集團主席涉於香港廸士尼樂園酒店的水療中心非禮女按摩師,去年10月被裁定罪成判囚三星期,上訴獲發還重審,案件昨在荃灣裁判法院審結,裁判官指女事主誠實可靠,反觀被告的供詞難以接納,故裁定非禮罪成,考慮被告過往紀錄良好,對社會有貢獻,判監12日,被告並准以兩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案情指62歲被告李修良(圖)於06年9月5日,在廸士尼樂園酒店的維多利亞水療中心,乘22歲女事主替他按摩時,捉住她的雙手壓在背部,然後兩度轉頭吻她的右手臂,繼而用手沿她的手臂向上掃至胸部。
案件編號:TWCC12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