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QDII只可投資優質藍籌

保險QDII只可投資優質藍籌

【本報訊】內地傳媒報道,《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即保險QDII)的實施細則將於1個月內頒佈實行,其中就業界最為關注的股票投資,細則將列明,保險資金只可投資境外主板市場內業績優良的藍籌股。

操作細則月內頒佈

《上海證券報》和《新京報》報道,中國保監會已三次向內地保險公司的投資部門徵求意見,預期一個月內頒佈保險QDII具體操作細則。
對於業界普遍關注的股票投資,細則明確規定保險資金QDII的比例和範圍,包括可投資單一主體發行的貨幣市場產品,其按公允價值計算,不得超過保監會規定可境外投資資金的10%;可投資單一主體發行的固定收益產品或權益類產品、但不得超過5%;保險資金若進行境外兼併、收購等重大股權投資,須報保監會批准後才可進行。不過,細則並沒有列入房地產投資作為保險資金出海的可投資範圍。
另外,為了加強內地保險業資本保證金的管理,保監會昨天公佈,保險公司按照其註冊資本總額的20%提取的資金,可選擇一至三家全國性中資商業銀行作為存放銀行。
另方面,生命人壽宣佈,保監會批准該公司可以委託開展外滙資金境外投資,運用自有外滙資金,投資香港市場的H股和紅籌股。
根據保監會資料,生命人壽上半年的保費收入為18.76億元,全國排行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