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晴泳會44學員入稟申索

天晴泳會44學員入稟申索

【本報訊】本周初爆出天晴游泳會涉嫌呃學費事件,屬下44名學員昨由民協協助,到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投訴泳會聘用無牌游泳教練、學員與教練比例不對辦,及擅自將部份課程取消,遂要求泳會賠償共43,852元學費,案件押後至9月24日提訊。為兒子報讀了暑期班的陸小姐稱:「日後會選擇較大型及好質素的暑期班,或者請私人教練。」

要求退回43,852元

昨有35名申索人代表共44名學員入稟提出申索,控告由李雪瑩經營的天晴游泳會。申索人中包括成人學員及參加暑期班的學生,他們在申索書中表示,他們於報讀游泳班時,泳會聲稱師生比例為1比4至6,惟至今年7月正式上課後,發現師生比例變成1比8至9,完全漠視學童安全,並在無預先徵詢家長意見前,擅自更改授課地點及時間,聘用無牌教練授課;泳會更於7月中發信通知他們課程會順延至9月才復課,不同意者,只能退回少於兩成的報名費。他們指泳會涉違反合約規定,要求泳會悉數退回學費共43,852元。
家長陸小姐投訴,5歲兒子上了五堂,由於教練無法分身兼顧,他只學懂閉氣,卻要陪伴上堂的姨媽下水確保安全,認為泳會貨不對辦,令她感到受騙。
案件編號:SCTC43512、43515-6、43518-23、43525-33、43537-47、43549-51、4355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