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婦燒炭案證人尋回<br>聲言:如果有叫我 一定跟住去

三婦燒炭案證人尋回
聲言:如果有叫我 一定跟住去

【本報訊】天水圍三婦集體燒炭案昨繼續研訊死因,日前缺席被通緝的死者好友,昨被警方帶上死因庭,她解釋因不想憶起傷心往事逃避出庭,並澄清她與好友從未提及相約集體燒炭自殺,案發前曾與其中一人見面,翌日才發現她們三人在單位內燒炭。

由警方押上庭

「甩底」證人陳碧卿昨由警方押上法庭,她供稱因不想憶起傷心事,加上身體不適才缺席,前晚在寓所被警方拘捕,昨日仍身穿睡衣出庭,裁判官開恩不予懲罰。陳供稱,04年在青山醫院認識死者黃少芳(39歲)及朱藉華(31歲),其後再結識死者紀婉麗(38歲),四人同成為好友,經常結伴一起煮飯、唱卡拉OK及搓麻雀。
陳續稱,去年7月3日晚上,黃到其寓所吃晚飯,其後紀因感情問題,致電黃要求她相陪,黃於是離去。當日凌晨她收到一女友人電話,指找不到黃,陳告知對方黃翌日要處理銀行事務,翌日再致電找黃時,起初以為她服藥後睡着了,到其寓所拍門,打電話又無人接聽,向社工及看更求助不果後報警,才發現三人躺在黃的客廳中死去。陳指她們之前未有提及相約燒炭自殺。
陳碧卿昨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我哋互相影響,行埋一齊就講啲好嘢……諗極都唔明點解佢哋唔叫埋我去……我唔係放飛機呀,如果佢哋有叫我,一定跟住去」。
案件編號:CCDI88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