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綉業主控政府違諾開審

錦綉業主控政府違諾開審

【本報訊】元朗錦綉花園錦綉大道的業主,指控政府違反協議,未有按承諾在錦綉大道豎立路牌,禁止七米長重型車輛駛入該私家路,遂興訟要求法庭頒令政府履行協議,昨在高院開審。
原告FairlandOverseasDevelopmentCo.Ltd.一方指,經常有重型車輛及貨櫃車擅自駛入錦綉大道,影響錦綉花園居民使用該道路的安全及牽涉維修問題,至97年政府計劃在毗鄰地段進行渠務工程,及闢建新的錦壆路,以紓緩交通,遂引用《收回土地條例》要求原告交出部份地段。

政府辯稱官員無權協議

原告與政府商討後達成協議,政府承諾待工程完成後會在錦綉大道兩端豎立路牌,禁止七米長重型車輛駛入,原告遂撤回反對呈請及交出部份地段,惟工程完成至今,政府仍未兌現承諾。政府辯稱,官員無權與原告達成該協議,協議實無效。錦綉花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林覺暉表示,雖然錦壆路已通車,但較使用錦綉大道的車程長約1.6公里,故仍有重型車輛使用錦綉大道。
案件編號:HCA215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