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少年以身犯險行騙,致電連鎖快餐店吉野家,訛稱購自該店的飯中有釘,要脅「發大」消息,惟因未能提供證據而索償不遂。數日後他攜帶三口生銹鐵釘再光顧吉野家,並將其中一口釘混入飯內直吞下肚,圖再索款。該名「吞釘男」昨日承認作古仔,又指自己患有思覺失調,常出現幻覺幻聽,正接受治療。
不斷致電吉野家
17歲被告容志強,清潔工人,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兩項企圖欺詐罪,控方透露被告有兩個案底。
被告於本年4月18日致電吉野家顧客服務熱線留口訊,訛稱在觀塘分店所買的飯盒中,發現兩口生銹鐵釘。被告同月27日攜帶三口生銹鐵釘,往吉野家紅磡黃埔分店購買蟹籽三文魚飯,將其中兩口釘放入飯盒內,另一口混飯吞下。被告在留醫期間不斷致電吉野家表示要投訴,「如果唔理,會向食環署投訴」。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指案情嚴重,先索閱感化官、勞教中心及精神科專家等報告,本月22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柙。
案件編號:KTCC50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