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運輸工人送貨到大埔東方報業中心,一時貪玩在電梯大堂的牆壁寫上「和勝和」三個大字,職員翻看閉路電視錄影紀錄,發現是他所為報警。運輸工人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裁判官接納被告因貪玩犯案,輕判罰款2,000元及賠償300元。
案情透露,34歲被告霍鎮民於今年6月7日送貨到大埔東方報業中心,隨後保安員發現四樓電梯大堂牆壁被人寫上「和勝和」三個字,經理着職員拍照後清理。
其後翻查閉路電視紀錄,發現是被告所為,警方接報於7月6日到被告的工作地點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一時貪玩犯事。
案件編號:FLCC20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