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對私人機構開辦的習泳班毫無監管,浸會大學體育學系副教授雷雄德稱,現時並無法例規定私人機構主辦游泳班的師資及課堂安排,一切由主辦機構自行決定,過去曾揭發無良泳會招聘未考取教練資格人士授泳,市民安全欠缺保障。
雷雄德強調,合資格游泳教練除要懂得教授泳術,亦需取得拯溺資格及懂得基本急救技術,提醒市民慎選習泳班。
全港認可教練僅500人
每年夏天正是舉辦泳班搵銀良機,香港游泳協會義務顧問陳仲維指,本港的認可游泳教練資格由香港業餘游泳總會、香港游泳教師總會及香港游泳教練會各自頒授,現時全港約有500名認可游泳教練,人數不多,所以面對一些宣稱會在全港18區、任何時段開班的機構,市民要特別小心,質疑這些機構未能做到一名教練向四人授課要求,或聘用合資格游泳教練授課。
陳仲維續稱,市民報讀泳班時亦不要貪平,因為不良機構可能將貨就價,聘用無牌教練授泳,最終市民可能得不償失。
若無意外保險難索償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律師則指,市民可循民事訴訟向泳會或相關機構索償,但最重要是這些機構有否購買意外保險,否則一旦發生人命傷亡事故,市民隨時無法索償。
其實五年前的7月,荃灣一家以中小學生為招生對象的私人泳會突然關門大吉,學員到泳池上課時才發現泳會出事,涉及金額13萬元。
消費者委員會將涉及游泳班投訴列作興趣班及技術課程項目,今年內共接獲197宗投訴,其中於7月接獲投訴達95宗,估計當中涉及天晴泳會。
讀習泳班注意事項
*留意主辦機構歷史及口碑
*不要輕信主辦機構網頁上的宣傳介紹
*切勿在網上報名及付學費
*建議上第一課時,才親身在泳池交學費避免受騙
資料來源:香港游泳協會會務顧問陳仲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