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北蘇門答臘省首府棉蘭(Medan),草擬新法例打擊行乞,重罰施贈者600萬盧比(5,065港元),乞丐則要入獄最多六周。
乞丐要入獄6星期
棉蘭社會服務部官員金廷(NabariGinting)指出,巿內約有1.1萬名乞丐,是全國第3多乞丐的城巿,僅次於首都耶加達和東爪哇。乞丐當中有3成是12歲以下的小童,部份甚至加入黑幫,騷擾遊客和居民。因此當局決意制訂新法,令街頭巷裏的乞丐全部消失。他說:「我們想重整棉蘭巿的形象……不希望行乞文化擴張,令國家受辱。」
當局提出的新法,除了重罰施贈者,乞丐一旦被捕,最高刑罰是入獄6周,預計在今年10月呈送到立法機關通過。
其實乞丐寧願伸手向別人要錢也不工作,也有理由。棉蘭巿內一項調查指出,乞丐平均每天可乞到55,000盧比(46.8港元),比巿內工人平均工資還要高。但金廷指出,許多乞丐是受到黑幫操控,被指派到不同地點向路人要錢。他說:「當局寧願人們將錢捐給孤兒院或安老院。」
美聯社/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