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物「育」什麼? - 李純恩

死物「育」什麼? - 李純恩

回顧皇后碼頭一場戲,值得稱讚的有兩點。
其一,香港警察的表現,顯示了香港警隊依然是世界上最優秀、最令百姓安心的警隊。其二,是報紙上將守在皇后碼頭上的人,稱為「衞士」而非「保育人士」。
新近流行的扮嘢肉麻名詞,最甚者莫過於「古蹟保育」,衍生出來一群扮嘢肉麻的人,便是「保育人士」。
「保」是「保護」、「保衞」,「育」是「哺育」、「培育」、「養育」、「教育」。
「保」可以保世間任何活物和死物,但「育」,只能育活物。你可以育一個人,育一條狗,育一隻蚊子,育一條青草,育一朵鮮花。但你不可能去育一個水泥碼頭,育一座青磚大屋。道理很簡單,可「育」者,皆為活物,死物不可育。
要保護古蹟,老老實實說「保護」不就行了?老老實實去做保護的工作,包括「保修」、「保養」(不要跟我捉字蚤,這個「養」是「維持」、「維修」的意思,可以用在死物上的。)如果開口閉口「保育」,濫情得肉麻,其實就是扮嘢。一座死物,你如何去「育」?餵奶(哺育)?教它技能(培育)?拉扯它長大(養育)?跟他講知識講道理(教育)?
肉麻扮嘢的名詞,最能迷惑人,但最經不起邏輯考驗。只要你思考能力沒有問題,「保育人士」的扮嘢面具,一下子就戳穿了。
皇后碼頭一場戲裏面,只有「衞士」,沒有什麼「保育人士」,那些天天把「古蹟保育」掛在嘴上的有影響力的「保育人士」,在警方清場之前,全部拍拍屁股走人了。
在皇后碼頭最後一個被警察趕走的,是一個長頭髮兼愛穿裙子的男人。他正在為八百元的保釋金惆悵呢。要「保育」,就保育保育他吧,起碼是個活物呀!